公民基本权利在人死后是否有效

公民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方面。人身权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身体健康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财产权包括所有权、经营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上述民事权利中有些仅能存在于公民的生存期间。公民死亡后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法律也不给予保护了。有些民事权利不仅在公民生前有保护的必要.对于公民死后,其在法律上所享受的权利就转变成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利益,通过一定的事实转移给其他权利主体,或以其他形态存在下来比如保护肖像权,他人使用死者的肖像,应当征得死者亲属或有关机关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