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工程款的连带清偿责任

违法分包工程款的连带清偿责任如下:

在违法分包的情况之下,违法分包的单位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的规定,因违法分包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只有在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承包人才能适用“折价补偿”原则获得工程款,否则只能按“过错原则”进行赔偿。

违法分包主要指以下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行为。

综上所述,工程承包人违反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对因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