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以一夫一妻多妾为婚姻制度,那么平妻是什么身份,受法律承认吗?

平妻说到底还是个妾,虽然到清朝后期也受到法律的承认,但是在大房面前还是要行妾礼,然后称呼大房为姐姐。平妻的出现跟常年在外行商的商人有关:古代由于交通等各方面的不便利,商人为了找个名正言顺的找个二房伺候自己的生活起居,于是就有了平妻这个说法。所以说,平妻的本质还是个妾,不属于明媒正娶。

古代男子虽然有很多妾室,但是一直以来还是遵守着“一夫一妻”制。当然,这个一夫一妻制跟咱们现在这个理解不太一样:古人的理解就是正妻只有一个,但是妾室又不是正妻,所以妾室可以有很多个。在古代,妾室和正妻的区别还是很大的,妾室就像是物品,可以随意买卖,而且有的朝代明文规定:妾室不可以扶正。

从周朝开始的嫡长子继承制更是像一道鸿沟,把妾室和正妻严格区分开来。民间更是有宁为穷人妻、不做富家妾的说法,因为小妾生的子女和嫡子嫡女也是不一样的,他们的家庭地位和能拥有的社会资源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说,平妻虽然听起来带了个妻字,但是她还是个妾,起码官方是不承认她是正室的。

乾隆时期,平妻适应于兼祧婚制(就是兄弟俩家只有一个男丁,这个男丁就等于是两家***有的儿子,分别娶两房媳妇,成立两个家庭,但是一个妻子叫另一个嫂嫂)的另娶妻子的称谓,但正妻与平妻之间相当于堂妯娌。直到道光末年,正妻与平妻间才出现"两头大”或“对房”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