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员工算是正式职工?

1.正式工的概念。

(1)经劳动用工部门备案,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或长期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如:国有企业的在册职工。

(2)经公开招考,有行政编制的国家正式职工,如: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编制职工。

2.临时工的概念。

(1)以雇佣方式在企业工作的职工,一般无需劳动用工部门备案,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涉及试用期,有的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2)以劳务派遣方式在企业工作的职工,签订劳务协议,从事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工作的职工。

1.用工周期不同。

(1)正式工。一般要设置试用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年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年限为1年、3年、5年,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临时工。一般不设置试用期。雇佣方式的临时工,周期比较短,可分为小时工、日工、月工、季度工。劳务派遣方式的临时工一般签订2年的劳务协议。

2.薪资待遇不同。

(1)正式工。正式工的薪资待遇相对健全,一般按月计薪,高管按年计薪,有最低工资保障标准的要求。

(2)临时工。临时用的薪资待遇比较随意,有的小时计算、有的按天计算,雇佣类的职工没有最低工资保障标准要求。

3.社保要求不同。

(1)正式工。要求强制缴纳社会保险。

(2)临时工。雇佣类的只用不强制缴纳社会保险;劳务派遣工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辞退成本不同。

(1)正式工。企业的辞退成本较高,比如:企业无正当理由,单方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一般应按照《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2)临时工。企业的辞退成本较低。雇佣类的职工,可随时停止用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务派遣类的员工,如果解除(终止)用工的原因符合《劳动合同法》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款,则企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由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一般不高,相对而言,经济补偿金费用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