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出资比例多少的不能查阅公司账目
法律没有这种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没有出资比例的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会计账簿,但应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目的。
法律分析
股东通过向公司出资,成为公司的成员。股东与公司的经营状况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因而股东对公司有关事宜享有知情权,这是股东参与公司管理、了解公司运行情况并行使其股东权利的基础和关键。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有关文件,具体规则因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有不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而言,其可以要求查阅并且复制公司的章程、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没有出资比例的要求,所有股东均可。但如果想要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查阅的理由,同样也没有出资比例的要求。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讲,其所有股东不分出资比例,均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但不能复制,也不能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