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级人才认定标准

高级人才认定标准是:

1、具有正高级(若相关行业领域不设正高级层次的须为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2、取得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省或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3、市级工艺美术大师;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5、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6、其它按相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政策的人才。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具体如下:

1、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10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宁波首次购房,给予购房总额2%、最高8万元补贴;

2、给予15-100万元安家补助、最高60万元购房补贴;

3、就业生活方面,根据应届毕业生毕业院校的等级不同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就业补贴和安家补助,对海外人才,予20-60万元年薪补助;

4、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本人直接落户,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随迁落户,宁波市政府给予15万元安家补助、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

5、国家、省、市级高端人才,拥有子女优先择校、医疗绿色通道等涉及衣食住行补贴;

6、在宁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市级最高给予30万元生活补贴,区县(市)、开发园区再给予相应配套支持(合计最高60万元)。出站留宁波工作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综上所述,宁波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技师职业资格,并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

法律依据:

《宁波市人才分类认定操作细则》

一、政策内容

对我市全职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创客人才、基础人才、民间优才进行认定。

二、申报对象

在我市用人单位(含省、部属在甬单位)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各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