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恩与公法的文言文翻译

翻译

汉顺帝初年,苏章调职去担任冀州刺史,他的一个朋友是清河的太守。苏章知道他贪污受贿,将要追究他的罪行。一天,(他)邀请太守,设了酒席菜肴,双方诉说着从前相交友好的情况,很友好。太守高兴地说:“人们都说你公正无私。”

苏章说:“今天苏章我与你一起喝酒,是私下的事情。明天冀州的刺史按章办事,则是公法。”太守沉默不语,第二天,便将太守逮捕了。

作品原文

汉顺帝初,苏章迁冀州刺史,其故人为清河太守。章知其奸藏,将按其罪。一日,请太守,为设酒肴,陈往日之好甚欢。太守喜曰:“人皆言若为青天。”章曰:“今天苏孺文与故人饮者,私恩也;明天冀州刺史按事者,公法也。”太守默然。翌日,遂收太守。

扩展资料

《私恩与公法》由明朝汉顺帝初年的苏章创作,主要表达苏章调职去担任冀州刺史,他的一个朋友是冀州的太守。苏章知道他贪污受贿,将要追究他的罪行。

阐述道理:人应该公私分明私情应该回报,但不能与国家法律冲突为人应该正直,不徇私情。

人物背景

苏章,明代人(约公元一四八八年前后在世)字文简,号云崖,馀干人。生卒年不详,约明孝宗弘治初前后在世。年少时,问学师从于陈献章。与吴与弼为友人,十分交好。

成化十一年(公元一四七五年)登进士第。担任武选主事。因弹劾妖僧继晓方士李孜省,被贬为姚安通判。后期变为延平知府,政绩卓越。官终浙江参政。章撰有滇南行稿四卷,《四库总目》传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