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属于行政处罚吗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属于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1、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属于行政处罚;

2、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中第四项;

3、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行政处罚法罚款标准如下:

1、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应当在最高倍数与最低倍数之间划分三个以上的阶次,一般处罚按中间阶次处罚,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阶次,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次;

2、罚款为一定幅度数额的,应当在最高额与最低额之间划分三个以上阶次;

3、只规定最高罚款数额没有规定最低罚款数额的,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40%至60%确定,从轻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20%以下确定。

综上所述,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是指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当事人从事新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扩大生产经营活动范围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