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省部级干部多少人
36人202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386.2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82.6万件,谈话函询34.4万件次,立案63.1万件,处分62.7万人其中党纪处分52.4万人。处分省部级干部36人,厅局级干部3024人,县处级干部2.5万人,乡科级干部8.8万人,一般干部9.7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41.4万人。202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12.5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48.7万人次,占总人次的70%;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9.4万人次,占23.2%;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7万人次,占3.3%;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7.4万人次,占3.5%。紧盯“关键少数”。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省部级干部36人,厅局级干部3024人,县处级干部2.5万人。记者梳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审查调查”栏目发现,2021年,***有25名中管干部接受审查调查,30名中管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关键少数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惩治腐败更加精准有力,治理腐败的效能不断提升。
:管住绝大多数。从受处分人员职级构成看,202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乡科级干部8.8万人,一般干部9.7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41.4万人,占处分总人数的95.5%。这一方面反映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易发多发,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也表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力度持续加大,群众在反腐拍蝇中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法律依据:《中国***产党章程》第四十一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