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业主擅自在写字楼加建 问:触犯哪些法律法规?

主要是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一般由城管执法 可媒体曝光 写字楼出租网站办公派 据《中华人民***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