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3岁男孩杀害女童案,事故的始末究竟是怎么回事?
2019年10月20日,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将在同小区内居住的10岁女孩淇淇杀害,并抛尸灌木丛。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实施3年收容教养。
2020年1月,淇淇父母提出民事诉讼,认为蔡某某父母没有对其尽到监护义务,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从开庭到宣判,被告方始终未到庭。
2020年8月10日,法院判决被告方赔偿原告128万余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判决生效后,蔡某某父母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9月7日,贺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10月10日,10岁遇害女孩案的加害人蔡某某父母因未履行法院判决被司法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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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害者是未成年人,蔡某某能免于刑责;但另一方面,受害者也是未成年人,琪琪的家庭也需要被保护。案发后,蔡某某父母就搬离了该小区。蔡家也从未出面道歉。在诉讼中,既没有出庭应诉,也没有委托代理律师。
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导致低龄未成年人从事严重犯罪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需承担侵权责任。沙河口区法院的判决中也提到,蔡某某的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悉心教导蔡某某,但他们对蔡某某疏于引导和教育,以致其故意实施杀人行为,未尽到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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