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三个基本原则

法律的三个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法律原则的分类如下:

1、法律原则的分类,按照法律原则产生的基础不同公理性原则,指由法律原理构成的原则,是由法律上之事理推导出来的法律原则,是严格意义的法律原则,如罪刑法定、诚实信用等,政策性原则,指一个国家或民族出于一定的政策考量而制定的一些原则;按照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之覆盖面的宽窄和适用范围大小基本法律原则,指整个法律体系或某一法律部门所适用的,体现法的基本价值的原则;

2、具体法律原则,指在基本法律原则指导下适用于某一法律部门中特定情形的原则。按照法律原则涉及的内容和问题不同实体性原则,指直接涉及实体法实体性权利和义务等问题的原则;

3、程序性原则,指直接涉及程序法诉讼法问题的原则,如一事不再理;

4、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没有变,即是罪行法定原则、罪责行相适应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