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轨法律如何处理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虽然严重违反道德规范,属于对家庭的背叛和不忠,但是属于道德行为,不涉及违法。同时,一方出轨,可以成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通常情况下,如果只是出轨的话,这个时候并不属于婚姻关系的过错方,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之后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在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出轨并没有达到重婚罪的条件,不能够索取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