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利用率不高
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利用率不高,会被收回的。
并且会通报批评。应加快使用速度,早日产生效益。
应进一步加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督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做到“理财有责,理财尽责”。
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做好资金统筹。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对上级下发的转移支付文件,及时分解下达至相关部门科室,并建立上级转移支付台账,对资金文号、收文时间、功能科目、主管部门、归口科室等进行分类管理。
全面规范工作流程,加快支出进度。以财政业务一体化管理系统主体思想为支撑,严格按照《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转移支付分解下达的时限要求,定期调度指标分配情况。同时,通过内部专题会议对资金下达、使用、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重点环节实施有效监管和综合分析,指导预算单位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全面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数据核对。专人专岗负责上级转移支付对账工作,及时查缺补漏;督促各资金使用单位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了解资金的下达和支付要求,确保依法依规进行管理使用。
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开展专项检查。将上级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和政策调研相结合,注重举一反三,及时反映转移支付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联合审计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对重点项目进行抽查比对,确保上级资金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按规定、按程序使用,严格预算执行,完善账务处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权威性和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