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俭学的参加对象和法律依据

勤工俭学是一项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经济负担,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工作学习计划。以下是勤工俭学的参加对象和法律依据。

参加对象

勤工俭学的参加对象是学校在籍注册的全日制学生,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学生。

公布岗位情况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公布岗位情况并组织用工部门和学生进行双向选择。

面试和备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参加用工部门的面试,面试结束后,用工部门须将被录用的学生名单报中心备案。

招聘倾向

勤工俭学岗位招聘倾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个别有特殊技能要求的岗位可以招聘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三条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第四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