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鲜一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海鲜e族店非法使用童工触犯法律吗?

湖南海鲜一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酒店,海鲜e族,非法使用童工情况,触犯法律如下:

问: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罚款标准如何确定?

答: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所述“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清洁严重的,还要判刑!~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主席令第六十号)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五千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