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供热管理规定2022

青岛2022供暖结束时间是2022年4月5日。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五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供热时间和供热温度另有要求的,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

暖气停暖后阀门需要关吗?

对于集中供暖系统,需要关闭。

1、防止管路中的水减少,不利于系统防腐蚀采暖季节有着温度的效果保证,集中供暖一般的设定温度在18度左右,采暖管道中的水与自然环境中的水就会有很大的温差,采暖水在热胀冷缩的作用下,体积会发生膨胀,当停止供暖之后,整条暖气供应管路系统中的水都会出现压力下降,用户家中暖气管道中的水会出现回流现象。

2、防止暖气恢复后,管路进入过多空气影响效果当用户家中的管路处于缺水状态时,第二年再恢复供暖,暖气的主管就会向暖气道中注入更多的水,同时也会有新的空气进入到暖气管道中,由于暖气的管道处于循环状态,部分的空气会聚集在暖气管路的弯道处以及部分低点位的地方,这就容易造成气流阻塞,影响暖气的升温散热,导致暖气的温度不能正常上升,同时增加暖气系统排气的负担。

法律依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供热管理,提高供热质量,维护用户和供热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供热工作,具体工作由市供热管理机构承担。区(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供热行政管理工作。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供热设施建设、维护的管理工作。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供热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