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级危房鉴定标准是什么
d级危房鉴定标准如下:
1.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和不稳定滑移,连续2个月沉降大于2mm/月、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等;
2.砌体结构受压墙受力方向有大于2mm的缝隙等;
3.木结构构件有严重缺陷、主梁产生大的挠度等;
4.混凝土连续梁跨中部位受拉区产生竖向裂缝等。
d级危房处理方式:
1、经鉴定为D级危险住宅,鉴定报告提出立即停止使用意见的,住宅所有权人、实际使用人应当及时撤离。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D级危险住宅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住宅所有权人和实际使用人发出督促解危通知书,告知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撤离和限期采取解危措施,对D级危险住宅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危险住宅警示标志,必要时可以查封。
3、D级危险住宅危及公***安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采取消除现实危险的必要措施。
农村危房改造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政府申请补助资金,d级危房属于整栋危房不能住,必须拆掉重建,补贴是全额补贴:
1、申请条件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补助对象是长期居住在所属危房中的农村农户。现居住房屋确系危房且符合以上条件,方可向属地村委会、镇政府提出申请。
2、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住房补助为辅,政府分类住房补助标准为:中央补助资金7500元,省级补助资金1900元,县级补助资金4500元,***计补助资金13900元。
3、申报程序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县住房保障中心备案。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