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规定有什么

法律分析:(一)书记员宣布听证会场纪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听证主持人介绍主持人、听证员和书记员,询问核对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宣布听证开始;(二)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处罚依据以及行政处罚建议;(三)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进行陈述和辩解,提出有关证据;(四)当事人和案件调查人员进行论证和辩论;(五)听证当事人的最后陈述;(六)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百零一条 听证的程序

(一)书记员宣布听证会场纪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听证主持人介绍主持人、听证员和书记员,询问核对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宣布听证开始;

(二)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处罚依据以及行政处罚建议;

(三)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进行陈述和辩解,提出有关证据;

(四)当事人和案件调查人员进行论证和辩论;

(五)听证当事人的最后陈述;

(六)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