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的法律为什么仅指法律

法律分析:“法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广义的法律是指法律的整体,主要包括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法规,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军事法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包括宪法在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立法法》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八)民事基本制度;(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十)诉讼和仲裁制度;(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