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法律修订可以打官司吗
参与法律修订不可以打官司。除非这个人与犯罪嫌疑人具有亲属关系或者是具有律师证法律从业资格,否则是没有办法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参与诉讼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扰乱法庭秩序罪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维护法庭的秩序。律师作为诉讼参与人,既受这一条款的约束,更受这一条款的保护。关于律师出庭参与诉讼,一方面要切实保障律师辩论辩护等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在庭审中的作用。另外一方面,辩护律师也应当遵守庭审规则和法庭纪律,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
“官司”或“打官司”用法律术语和语言来表示就叫诉讼。今日所称打官司或诉讼,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下同)、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以及其他有关的人依照法律为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或解决权利义务纠纷、明确权利义务关系所进行的一切活动。
根据我国人民法院职责范围以及案件性质,我们又可以把诉讼划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行政诉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法律授权的组织因其职权行为而引发行政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解决这种争议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对该职权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对其是否正当、合法作出判定,以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诉讼活动。人们俗称为“民告官”,也叫打行政官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九条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