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车辆禁行符合国家规定吗
三小车辆禁行是符合国家规定的。
三小车辆是指无牌三轮摩托车、无牌电动三轮车、无牌电动四轮车。三小车辆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不能办理牌照,发现在禁行区域内行驶、乱停乱放的对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三小车辆”营运活动;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人力客运三轮车、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市区通行;严禁人力客运三轮车非法安装动力装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拼装、改装的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三小车辆”禁行工作,争做守法文明市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