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欣的发展
马欣教授,1982年9月至1985年7月,就读于沈阳音乐学院;1999年9月至2001年7月,就读于沈阳师范大学,学习高等教育学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2006年1月,在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攻读教育管理博士学位。自1985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担任沈阳音乐学院师范系政治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宿舍管理科科长、学生处副处长、社会教育中心主任、成人教育学院院长、职业教育学院院长、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院长。
多年来,马欣教授一直致力研究高等艺术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及教育、教学方法。2004年,被评为辽宁省(艺术教育)行业文化宣传推介大使。在辽宁省成人教育教改实践和教学研究活动中,多次被授予优秀工作者、科教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5年,获得由教育部授予的“区永熙优秀音乐教育奖”。由其主讲的《艺术概论》被评为院级精品课。2007年,被沈阳音乐授予“优秀导师”称号。2009年,被文华艺术院校奖——第九届“桃李杯”舞蹈比赛组委会聘为此次比赛开、闭幕式晚会总监制。
马欣教授先后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了《现代艺术理论对当今艺术发展的指导作用》(《文化学刊》,2009年9月;《理论界》,2008年8月)、《论艺术高校教育创新的制度保障》(《辽宁教育研究》,2007年9月)、《漫谈音乐与音乐治疗》(《音乐生活》,2007年7月)、《谈音乐教学中文化背景知识的重要性》(《辽宁高职学报》,2007年7月)。撰写的《略论“以人为本”与高校管理和运行机制创新》(《理论界》,2007年6月)2007年荣获“全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优秀论文”一等奖,《关于艺术高职教育改革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辽宁高职学报》,2004年2月)在2003年辽宁省成人教育研究优秀成果评比中荣获一等奖,歌曲《汗王愿》(《音乐生活》,2006年1月)于2005年在辽宁省成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中荣获优秀歌词类一等奖,《中国戏剧简史》在2002—2004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奖中被评为著作类优秀奖。
马欣教授策划、组织的《百万市民艺术培训工程》成功入选文化部“国家文化创新工程” 项目(文化部,2010年8月)、《现代艺术教育管理》取得“辽宁省‘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辽宁省教育厅,2009年4月)、《现代艺术教育理论对中国当今艺术发展的指导作用》取得“辽宁省‘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辽宁省教育厅,2010年)。
2011年9月4日,马欣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刑事拘留,2个月后被正式逮捕。
在法院一审过程中,和平区检察院指控马某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伤害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贪污罪,受贿罪等6宗罪。
一审法院判决,马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犯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2013年10月,终审裁定驳回马某等人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