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如何对待法律和道德
在对待犯罪问题上,儒家和法家遵循的原则的不同点在于儒家主张扼恶于未然之时,法家主张惩恶于已然之际;儒家反对检举揭发,法家鼓励检举揭发;儒家主张执法从宽,法家主张执法必严。
一、儒家
1、儒家,注重“人道大伦”,希望推衍“爱与敬”。儒家中道思想注重以人为本,以人性为主体,儒家是孔子所创立、孟子所发展、荀子所集其大成,之后延绵不断,为历代儒客推崇,仍有一定生命力的学术流派。
2、儒家原先是先秦诸子百家之一,其创始人是孔子。儒家在独尊儒术之前,和诸子百家地位平等。而后世的“儒学”、“儒家”、“儒教”这些概念要分清。儒学作为一种学说,儒家作为一个阶层,儒教作为一种信仰,三者需要区分开来。
二、法家
1、法家,诸子百家之一,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治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以富国强兵为己任, 《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的思想也是着眼于法律的实际效用。
2、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