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总队隶属哪一个部门

消防救援属于中华人民***和国应急管理部管理。应急部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相关火灾防范、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工作,设立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分别作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

消防大队在上级公安消防支队和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本地方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负责本地区的消防监督、执勤灭火和部队的管理教育工作。掌握本地消防工作动态,适时向政府报告工作,负责制定消防建设规划,不断改善公***消防设施条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按照审核开展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中执行防火规范的情况。

消防救援管理指挥岗具体做什么?

1、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规定及计划,,并督促落实。

2、定期对公司员工及消防值班员进行消防常识与专业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3、督促检查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计划的实施落实情况,并加强对要害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

4、经常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使其始终处于正常状态,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申报。

5、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及措施,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申请,制定火灾应急疏散方案,定期组织消防演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

第二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消防救援衔授予对象为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管理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