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已退休人员的风险
法律主观:
是否判定用人单位与返聘人员存在劳动关系或其他关系的确定,都会带来一系列风险。退休人员反聘的法律风险:1.劳动关系的界定;2.是解除或终止用工关系时,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3.是否发生意外,是否构成工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法律客观:《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明示: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