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被孕妇讹诈了,怎么通过法律行为保

“被孕妇讹诈了”,这是本方的观点,为此,本方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本方的主张就是不能成立的。如果本方证据确实的,可以跟孕妇本人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举证不能的,其主张不能获得法庭的支持,并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1、《民诉法》第63条规定,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民诉法》第64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3、《民诉法》第64条第三款: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4、《民诉法》第65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5、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