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死亡是否有20个月的工资补发

退休职工死亡后其家属享受10个月社平工资的死亡抚恤金和1000-2000元(各地区标准不同)丧葬费;其直系供养亲属如果符合供养规定,还要按月领取供养金。以上费用均有劳动保障机构办理和支付,退休单位负责或协助办理。而且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剩余部分有其亲属领取继承。

1、根据《北京市基本养保险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下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

(二)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

(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支付项目的费用。

2、有关丧葬补助费的标准

《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职工死亡后有关装殓方面的费用,即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尸、火化、骨灰盒及存放等项费用按800元标准发给其家属包干使用。

3、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的通知》规定,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仍按照《中华人民***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分别给相当于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9个月、12个月的救济费。“死者本人工资”指按死亡时全市最低工资为标准。

领取丧葬费应提供以下证件:

死亡者的退休证、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领取丧葬费原则上是到给死亡人发放工资的单位。先到人事部门办理手续,再到财务部门领钱。

有的地方退休人员已实行社会化管理,那就要到管理退休人员的部门去领。但无论是哪里给钱,第一步都要到死亡人员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不知道你和死者是什么关系,如果是直系亲属出具户藉证明就可以了。否则,就要提供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证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