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素不全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吗?比如合同当事人的地址没有写是否可以认定合同无效?法院会主张吗?

合同要素不全属于合同错误,但不一定意味着合同无效。无效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因不符合法律要求而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一般而言,能够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包括合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及有权的国家机关。合同当事人、与相关合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以及有权的国家机关,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

当事人无合法资格而无效,如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订立的合同,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合同;未获得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没有法人资格却以法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等。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并因此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公***利益而无效;违背当事人一方真实意愿的合同,包括欺诈的合同、胁迫的合同。当事人进行虚假意思表示的合同,包括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伪装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形式、订立程序违法而无效,如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而订立的合同,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审批才能生效的合同未经过审批程序等。履行这样的合同会损害社会公***利益。此外,如果合同中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以及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时可以免予承担法律责任时,该免责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