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事业编制人才引进公告30人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事业编制人才引进公告30人已发布,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根据大庆市“打捆引才”工作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区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引进30人,分两批次开展。第一批次引进20人(其中A岗10人,B岗10人),第二批次引进10人。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条件

 1.报考第一批次人才引进,A岗要求男性、B岗要求女性,应具备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5年12月3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2月31日后出生)。

 (2)其他院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2月31日后出生)。

 (3)驻庆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5年12月31日后出生)。

 (4)大庆户籍人员,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2月31日后出生)。

 (5)红岗户籍人员,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在红岗区镇(村)、街道(社区)、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

 2.报考第二批次人才引进应具备下列条件: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5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国家行政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人才引进公告,按照要求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一)第一批次引进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填写《大庆市红岗区第一批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1),根据相应的报考条件,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能够证明具备相应报考资格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gqrcgzzx1@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联系方式”。

 (二)第二批次引进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填写《大庆市红岗区第二批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后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等能够证明具备相应报考资格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gqrcgzzx2@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结束后、开展笔试前,将进行资格初审,收取笔试考试费每科45元,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持续关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或通知,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缴费、领取准考证。个人报名材料取得时间应在公告日期之前。

 四、引进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第一批次A岗、B岗分别排名、分别录用。面试结束后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主要考察公***基础知识、文字综合分析等。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将按比例核减引进计划。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引进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若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引进计划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五、相关待遇

 引进人员分配到红岗区属事业单位工作,落事业编制,享受区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六、其他事宜

 (一)引进人员不设具体单位,由区委结合实际需要,统一进行分配。

 (二)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各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引进条件以及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由有关部门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签订相关协议,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省、市、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

 (七)本次引进工作由红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9-279928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1.《大庆市红岗区第一批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大庆市红岗区第二批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大庆市红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