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购物中如果货物在途中丢失或者损坏,应由卖家承担,和《合同法》中的规定不符?为什么

关于贸易不能只看一种法律哦,还有很多法律是和贸易相关联的哦。我这里不列举了,有兴趣可以自己查询,因为涉及的条款比较多杂,我下面的类比中还有涉及国际通则的,所以不列举出处了。根据贸易相关法律规定,货物在移交前的责任风险属于卖方,也就是如果买方对货物的验收不合格或者不通过,是可以要求卖方退换的,但是这中间会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责任风险在物流取走快递那刻起,风险已经转移给了快递公司及保险公司,这中间就会有货物归属的问题。根据一般贸易逻辑关系,付款即对货物拥有产权,也就是货物归属买家,货物在途出现问题应该由买家自行解决。但我们又要注意一点,针对包邮产品就不一样了,因为买家支付的产品费用包含了卖家的运费,所以我们这么类比理解,不包邮是FCA价格,包邮了就是CPT及CIP价格,包邮情况下出了问题,应该由卖家协商与其合作的物流方及保险方承担责任,与买家无关。

综上,你的问题就有分歧,并不是所有货物在途丢失损坏都是卖家承担,大家选择包邮和不包邮后的总价是一样的,为什么大家还是愿意选择包邮呢,就是因为包邮可以很好的规避掉买家的责任风险,转嫁给卖家承担,卖家又会转嫁给物流和保险,所以有了这么多保障,买家在同样价格的情况下,肯定会选择包邮的,因为花了同样的钱却可以不承担相关的责任风险,这种买卖是买家强势现状下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