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按照哪四个层次构建了完整的民事权利体系
民法所规定的民事权利有哪些:
1. 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 债权,债的概念和特征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能权利和义务关系。
3. 人身权,人身权的概念,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与其生命和身份延续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4. 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是指智力成果的创造人和工商业生产经营标记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
5. 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承受死者个人所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
为什么说民法是权利法:
1. 中国民法的现代化作为一系列复杂社会因素促成的产物,具有其深刻依据,且不可逆转。实现法律的现代化,以现代化的法律促成并维护社会的现代转型,已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不归选择。“在全球现代化甚嚣尘上的今天,无论我们给出什么样的理由来解释中国人对民法典的想象和渴望,其本质仍然没有逃离现代化编织的普遍主义的功利罗网。
2. 囿于大陆法系的法治传统,中国民法的现代化必然要以现代化、体系化的成文民法典为载体。但“自从世界进入工业化时代以来,各个国家都毫无例外地面临现代性的挑战,尤其是那些传统深厚的文明古国”。中国正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