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及法律风险
主体资格不同、合同性质和内容不同、法律干预程度不同、纠纷隐患和解决方式不同。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则更为广泛,可以是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合同性质和内容不同:劳动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需遵守规章制度,双方之间存在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劳务合同则是一种单纯的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不需要成为接受劳务一方的成员,双方地位平等,主要关注工作内容和报酬。
3、法律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受到《劳动法》的严格保护和规定,如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劳务合同则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国家法律干预较少。
4、纠纷隐患和解决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范畴,通常需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解决;劳务合同纠纷则属于民事合同范畴,主要由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