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保险法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公民***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的情况下,失业和生育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坚持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广,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式,社会保险水平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应该是兼容的。

中华人民***和国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查询缴费记录,记录中的个人利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服务。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有权监督其支付的保险费的单位,个人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条严格监督社会保险基金。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中央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有效的操作。

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管理,或与其他相关部门负责社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保险在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第八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记录的个人利益,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

9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的重要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监察事项有关雇员“社会保险权益。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

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

员工的个体工商户,雇主的员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应由个人支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养老保险由国务院的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雇主和个人的贡献,以及政府补贴。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雇员的薪金总的比例。

工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他们的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帐户。

员工,而不是雇主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员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国家规定,表示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支付年内视同缴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政府补贴。

14个个人账户可能不收回他们的计费率不低于银行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15个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支付工资,本地员工的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因素。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法定退休年龄达到累计支付满15年,每月基本养老金。

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至少15年,每月的基本养老金;也可能被转移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享受退休福利。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疾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家属可领取丧葬补助和退休金;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接收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根据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我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计项统一发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接受每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中央政府的实际情况,按照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基本医疗保险

第23条员工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按照国家规定的第三章。

员工的个体工商户,不能参与雇主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有能力的人,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和未成年人的个人捐款的一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的损失。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第26条。

第二十七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达到国家规定的累计年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后支付,应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期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的长度。

第28条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咨询,标准,以及紧急医疗服务,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第29条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应支付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向资产负债表。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远程医疗,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30条以下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应当由第三人承担;

(三)应当由公***卫生负担;

(d)在国外就医。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的第一个实例,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第三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应当向第三人有权收回相同的。

3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提供被保险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我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章工伤保险

第33名员工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34条的基础上,不同部门的风险程度的伤害,以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在各行业确定保险费率。差别费率和保险费率按行业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和颁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保险基金根据损伤的发病率和工业的的雇主保险费率的,确定用人单位缴费率。

第35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利率。

第36条在事故中受伤的工人由于工作原因或者患职业病和工伤鉴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识别能力,工作无行为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有关的伤害,和工作能力的评估应该是简单和方便。

第37条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人我的工作造成人员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醉酒或吸毒

(B);

(三)自伤或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的处理与工作有关的伤害;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统筹外医疗交通住宿费用;

>

(d)安装成本配置残疾辅助器具;

(五)生活不能自理,护理,生活工作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个工伤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器械补助金;

<BR /(八)死亡的葬礼,他的家属接受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

(九)工作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以下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和福利;

(二)五,六个残疾工人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c)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享有一时间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40条受伤的工人的基本养老金条件,暂停发放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41条规定的雇主是不合法的工伤保险,工伤,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人。雇主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第一个实例。

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本法第63条的规定中恢复过来。

第四十二条造成工伤由于第三人,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应当向第三人有权收回相同的。

第43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

(b)拒绝接受鉴定的工作能力;

(三)拒绝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