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户口跨区迁移流程

一、天津户口跨区迁移流程

1、天津户口跨区迁移流程是:

(1)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2)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户口迁移的流程是什么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