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打德州定罪的标准
只针对Cash结论:
1、打得小,熟人间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局,可以说是不违法的。深圳这边的朋友专门打电话咨询叔叔们,前台的回复是几百内的输赢基本不管。 2、熟人间打得大,不以盈利 为目的,不(以任何形式)抽水,违反治安处罚法但是不入刑;叔叔们把你请去喝几天茶,关几天小黑屋,罚点钱是可以的。 3、无论金额大小,以盈利为目的,入刑。 这个问题我做过专题研究,如下: -------分割线------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但就此未见法律、司法解释或公安部等权威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界定“赌资较大”的标准。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三十八号) 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公法[2009]175号)要求,省级公安机关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出台适用于本地区的治安行政案件裁量标准。 2、根据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3号)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 中华人民***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根据《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2005年颁布)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就此看来,界定”赌博“和非赌博的关键有两点,一是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二是涉赌财物多少,而亲属间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一般视为娱乐活动。 此两份文件中的模糊之处在于”少量财物“如何界定并无明确标准,此问题和上述第1点提出的问题是同一个问题。 3、根据《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2009年颁布实施)第八条:”市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内,根据本规定制定本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 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 4、关于上述”赌博“类案件,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省级行政区公安机关制定了相关裁量标准,可供借鉴: a)吉林省公安厅《办理赌博违法案件裁量标准的指导意见》 吉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 b)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 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法裁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