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盐务局的组织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盐务局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本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应急管理、信息、信访、督查督办、提案建议办复、对外联络和接待等工作;负责本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信息化建设、公***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大事记、史志、年鉴编撰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盐产品运输准运证的发放、管理;负责盐政执法、盐业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拟订本部门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计划;负责本机关有关政策、法规、规章的综合调研和研究起草工作;承担本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盐业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市打击涉盐犯罪联合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储备管理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

负责全市食盐安全工作,修编食盐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实施应急工作;负责全市食盐及其他品种盐的政府储备工作;负责盐产品产销存计划的平衡下达;统一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盐田设施兴建的审核、报批;负责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盐的运销管理和有关信息统计工作。

(四)行业管理处

负责盐业行业规划、综合统计、分析和经济信息工作;指导盐业科技和新产品开发工作;指导盐产品质量检验和监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监督所属单位的经营活动。

(五)财务处(挂审计处牌子)

负责组织编制本机关财务预、决算;负责本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盐价申报、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盐务管理费的收缴工作;指导所属单位预算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六)组织人事处

负责本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本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按规定设置纪委(挂监察室牌子)、机关党委、工会和团委。 直属事业单位:胶州市盐务局、胶南市盐务局、即墨市盐务局、平度市盐务局、莱西市盐务局、青岛市盐务局黄岛分局(正处级)、青岛市盐政稽查支队(正处级)、青岛盐业职工医院。

直属企业:青岛盐业专营有限公司(设有市内管理处、崂山管理处、城阳管理处)、青岛盐业经销处、青岛盐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盐青岛盐业有限公司(参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