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偷渡罪
偷越国境属于违法行为。具体是指自然人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在越过国界线或者通过法律上的拟制国界时,不从指定口岸通行,或不经过边防检查,或未经出、入境许可,可追究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一条 :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偷越国(边)境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帮助别人偷渡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