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教育法律的是什么机构

在我国纵向层次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教育行政法规是由教育部门法制定的。

教育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为实施、管理教育事业,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内容上是针对某一类教育管理事务发布的行为规则,而非针对某个具体的事件和具体问题作出决定;在形式和结构上须比较规范,在时效上须有相对的稳定性;其制定、审定、发布须经过法定的程序。这种形式在各国普遍存在。

我国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由纵向五个层次和横向六个部门构成。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纵向主要有五个层次:教育法、教育部门法、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横向层次要有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成人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六大部门法律。

教育法律规范对于教育立法和教育法的实施的重要意义

1、从“四五”普法目标上,增强广大干部、教师、学生的法律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教育管理和学校办学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向依靠法律手段方向的转变。

2、从教育法普及的对象上,重点是教育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教育法制工作人员、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教育督导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

3、从教育法普及的任务上,学习好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学习好以《教育法》为 核心的各项教育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重要法律。

4、从教育法普及的措施上看,要把教育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作为各各类学校后备干部的培训内容,把教育法学知识和教育法内容作为教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

5、加快建立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法律制度,做好教育法律的实施工作,依法保护和促进教育改革、创新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