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什么
公民的基本权利有: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监督权;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权;文化活动权;妇女的平等权;保障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益。
二、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包括:
抚养、赡养以及计划生育的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遵纪守法的义务;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依法纳税的义务。
三、公民的定义:
公民为我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权利的一般性的主体。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33条第1款的规定,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和国公民。也就是说,具有国籍是确定我国公民资格的唯一要件。
公民的基本权利应注意、公民应该如何履行义务及道德规范: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应注意:
1、公民在行使公民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2、公民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公民权利。
4、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二、公民应该如何履行义务:
1、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2、法律要求我们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3、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三、道德规范:
公民道德规范主要由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家庭美德规范构成。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适用于不同社会群体,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为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