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应有哪些素质?
新时期,警察应该具备以下五种素质。
一、政治素质
政治素质是人民警察素质的核心和关键,起着统领全局的主导作用。崇高的理想信念、坚定的政治信仰,既是公安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又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政治保证,更是民警必备的素质。一个人如果没有一种精神作支柱,就会精神恍惚、诚惶诚恐,也不可能实现自我。民警也不例外,必须有一种精神和理念作支撑。民警也必须要加强政治思想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以政治上的坚定来保证行动上对公安事业的无比忠诚。民警更要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以来的文件,用文件精神武装自己,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五大”意识,增强历史使命感、责任感,培养对党,对人民,对公安事业的热情和忠诚。
二、业务素质
业务素质是人民警察完成本职工作的根本依托。作为人民警察,除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外,还必须具有丰富广博的公安业务知识和较强的文字、口语表达能力,这是对做好工作起着最经常、直接、具体作用的素质。公安民警因此应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把自己培养成“全能型选手”。事物是不断发展的,公安事业也是不断向前推进的,新时期的公安工作需要我们的公安民警必须“三懂五会”,要持之以恒的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公安各部门的业务知识,只有精通了业务知识,才能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三、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是人民警察完成本职工作的基本保证和发展潜力之所在。文化素质是人的基本素质,对人的世界观、方法论及人的思想、行为等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人民警察要有较好的文化素养,是人民警察社会角色的规定,是人民警察工作性质的需要,是时代发展对人民警察的必然要求。人民警察作为党和政府的形象代言人,一言一行,举手投足,都要有一定的规范,都要有一定的水准;即使你形象足够好,却是个绣花枕头,也会气质欠佳,更惮于开口说话。古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胸无点墨,怎能胜此重任。
四、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是人民警察完成本职工作的决定性因素,其一切活动都会受到心理因素的影响和作用。民警身心承受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民警的精神状态、自身形象和工作效果。良好的心理素质不仅是维持公安民警身心健康的重要条件,而且是民警战胜各种压力和挑战的重要保障。一名合格称职的人民警察,必须具备一不怕死,二不怕苦的革命精神和勇敢、坚定、顽强、敬业、奉献等心理素质。
五、身体素质
身体素质是人民警察工作、生活、学习的基础,没有这个合格的基础,其他素质都会受到负面的影响。常言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在任何工作岗位上身体不合格就意味着是一个“废品”,作为公安工作,对身体就有更加过硬的要求,有过硬的身体素质,具备过硬的本领,我们就能克敌制胜,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确实塑造每一名公安民警就是人民群众心目中的“保护神”,让“人民卫士”在人民群众中地位永不削弱。身能行之,便能有效控制犯罪分子;身能行之,便能确保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身能行之;便能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真正意义上实现公安队伍是一支综合性的实战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