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证明能拿回房子么
仅凭出资证明不能拿回房子。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不具备房产证仅具备出资证明的权利人不能获得物权效力,但可以依法主张债权。
一、买房出资证明必须包含以下条件:
1、出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等内容;
2、各出资方的出资金额;
3、出资方式,是现金支付还是支票还是银行转账。在此提醒一下,尽量避免用现金支付,即便用支票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也尽量将房款直接汇至开发商账户,不要汇至对方账户;
4、出资时间,这个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出资购买房屋的时间也会影响到房产的分割。
二、房子归谁是否看出资证明?
1、法律层面来说,产权登记在谁名下产权就归谁,卖房收益也归产权人所有;
2、如母亲出资购买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法律会认为是母亲出资是对儿子的赠与,产权实际所有人享受产权以及产权带来的现实收益。或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使用别人的名字来买房,自己出资的,也不具有房子的产权,只享有对对方的债权。
综上所述,仅凭出资证明不能拿回房子。买房的出资证明根据出资方式进行出具,采用现金出资的,出具发票、收款收据等,采用支票出资的,出具收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出资的,出具转账单。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