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合同有法律依据吗
法律分析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有房屋未取得***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如果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