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骂我很难听,婆家人怪我说离婚,赚不到钱心疼他,没钱叫我给他钱买手机,呵呵,可笑,我身无分文?

首先我觉得楼主夫妻双方还是应该慎重考虑一下,是否非离婚不可?双方离婚的根本原因在于什么?究竟是感情破裂还是别的原因?在离婚以前一定要一个双方的冷静下来的冷静期,仔细想一想是不是已经无法挽回了。而且离婚需要考虑到问题很多,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等等问题。如果已经有了孩子,更加要慎重再慎重。毕竟有了孩子,孩子的成长需要父母双方的培养,这样有利于孩子形成健全的人格。一对夫妻能够走到一起真的不容易,希望楼主慎重考虑,现在离婚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时尚,但很多夫妻都是出于一时冲动,离婚后感到后悔的也大有人在。

如果楼主夫妻双方经过冷静思考都已经考虑清楚了所有的问题,确定夫妻双方已经无法挽回,只能离婚,那么请继续看下面。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每一种离婚方式都有自己的离婚程序。

我个人推荐协议离婚,毕竟夫妻一场,好和好散,没必要闹的老死不相往来。而且牵扯的财产以及子女等问题,即使提起诉讼引入律师最后往往还是需要双方协商,到了法院也还是以调节为主,所以希望楼主能够走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书;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会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会询问以下问题: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会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会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所以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如果实在不能协议离婚,那就只能起诉离婚了。

起诉离婚程序:

一、去法院起诉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二、法院审理阶段。

这是法院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三、法院判决最后,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