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非诉强制执行期限如何确定
申请非诉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未规定的,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