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与担保的法律效力
法律主观:
具体的法律效力是: 一、对担保权人的效力: 担保权人取得担保权。 二、对 担保人 的效力: 担保人负有担保债权实现的义务。 三、对被担保人的效力: 其一、担保并不减轻或者削弱被担保人的义务,被担保人仍应向 债权人 履行自己的 债务 。 其二、于一定条件下,负有向担保人返还的义务。 《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 担保物权 ,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 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 抵押合同 、 质押 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 债权债务 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 合同无效 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债务人 、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
法律客观: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