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析区别制和同一制的利弊。

答案:(1) 区别制和同一制是在解决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上主要存在的两种制度。区别制又称分割制,指的是在涉外继承中,将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对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所指向的实体法,即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同一制又称单一制,指的是不管遗产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继承关系作为一个整体适用同一冲突规范所指向的实体法,即被继承人的属人法(本国法或住所地法)。

(2) 区别制和同一制的利弊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它们各有利弊。继承制度具有财产法和身份法的双重性质。强调继承的财产法性质的国家采用的是区别制,强调继承的身份法性质的国家采用的是同一制。二者的根本分歧在于不动产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

(3) 区别制的优点在于,由于不动产与所在国关系密切,采用区别制能够很好的维护财产所在地的公***利益。并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既有利于案件的审理,又有利于判决的执行。但采用区别制也有一个缺陷,就是在实际运用上,如果遗产分布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遗产继承就要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的支配,因此使继承关系复杂化。

(4) 同一制的明显优点就是法律适用的简单方便。因为按照同一制,无论遗产分布在几个国家,也不论遗产是动产还是不动产,遗产继承都只受被继承人属人法的支配。但同一制也有一个缺陷,即如果死者属人法与财产所在地不同时,会发生一定的困难,特别是财产所在地的国际私法采用区别制时,根据属人法做出的判决一般在不动产所在国无法得到承认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