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豪掷百万打赏女主播,打赏钱还能追回吗?

丈夫豪掷百万打赏女主播,如果丈夫不是精神病,并且与女主播没有不正当关系,打赏的钱就属于丈夫的娱乐消费,丈夫在观看直播时,享受了女主播娱乐表演的服务,获得了精神上的满足感,两者属于对等给付,并不是赠予行为,所以丈夫豪掷百万打赏女主播,打赏的钱不能追回!

这些年由于直播行业的繁荣发展,爆出很多丈夫背着妻子打赏女主播的案件,有些被追回了的,也有没被追回的,我讲一个没能追回的案例。

话说广东中山市有一对夫妻,丈夫姓李,媳妇姓辛,两人有一双儿女,然而在2010年的时候,李先生,被检查出胃癌晚期 ,这使得李先生十分沮丧消沉,每天就背着妻子和孩子在网络平台上看直播,然而半年之后,李先生因病去世,却留下了500多万网贷欠款,经过辛女士详细查看老公李先生的手机转账,才发现,原来李先生这半年来一直在直播平台巨额打赏女主播。

辛女生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涉案女主播退还打赏的钱,理由是,李先生,生前打赏的钱属于夫妻***同财产,李先生擅自处理夫妻***同财产,所以要求直播平台和女主播退还。

然而法院审理后,不予支持辛女士的诉讼请求,理由是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之规定,夫妻对***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该案中丈夫李先生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而主播在接受打赏时,没有义务去探究款项是否属于李先生夫妻双方的***同意思表示,且现金或虚拟币均为种类物,而非特定物,用白话来讲,也就是说,现金这些都是没有署名的,谁持有就认定是谁的,所以一般以持有状态来分辨归属情况,且主播是基于自身的直播服务取得打赏,双方是消费行为而非赠与。

而另一起案件同样是老公背着妻子打赏女主播,后来妻子将平台和女主播起诉至法院,然后法院判决女主播退还了被认定为赠予的部分款项,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是这样的,2018年的时候,家住重庆南岸区的赵女士,某一天去银行取钱,发现存在银行里的五十万存款不翼而飞,于是调取了流水账单信息,从而她老公王先生私自背着老婆赵女士打赏女主播的事情浮出水面。

原来王先生因为工作压力大,偶然去直播平台闲逛,突然被一个清新亮丽的女主播吸引了,于是他就给这个女主播打赏,然后又添加了女主播的社交账号,两人偷偷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并多次线下见面,做出违背公序良俗的事情,并且多次向该女主播转账达到20万。

后经法院审理核实,王先生在直播平台打赏的30万属于娱乐消费,不支持退还,而王先生通过微信转账给女主播的20万部分被认定为无效赠予行为,是属于擅自处理夫妻***同财产,所以判决女主播归还了这一部分的钱款。

丈夫打赏女主播哪些情况能追回哪些情况不能追回

一、被认定为消费行为的不能被追回

上诉案例中,只要丈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女主播的钱是在直播平台消费出去的,那么法院都不会支持退还,这种行为被认定为消费行为,属于丈夫的娱乐消费。

二、被认定为赠与行为的可以追回

例如上诉案例中,丈夫背着妻子和女主播发展成为情人,然后通过微信转账,给女主播二十余万,这一部分钱款就属于,赠予行为,属于丈夫私自处理夫妻***同财产部分,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判决女主播退还了微信转账的20余万。

三、相关法律依据

1、追回丈夫赠予她人财产的依据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同财产,夫妻之间任何一方无权私自将夫妻***同财产用于非生活必要的开支。如果夫妻中任何一方,私自处理夫妻***同财产,属于无效行为,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向受赠予的一方追偿。但是被认定为消费行为的除外。

2、不能追回消费支出的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对***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丈夫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于打赏主播的行为属于娱乐消费行为,主播在接受打赏时,没有义务去核实其钱款是否为他的夫妻***同财产,所以丈夫打赏女主播,双方是消费行为,不是赠与行为,不支持退还。

丈夫豪掷百万打赏女主播,如果是通过直播平台正常打赏出去的,属于消费行为,钱款不能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