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要件分类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任何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肯定是需要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的,当然必须要符合法律当中的 犯罪构成 要件,那么犯罪构成要件分类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可以对犯罪的构成要件进行分类,比如说存在着客观构成要件和主观构成要件。 一、犯罪构成要件分类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对构成要件要素可以进行不同分类。 (一)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说明行为外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即为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行为、结果、行为对象等;表明行为人内心的、主观方面的要素即为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故意、过失、目的等。 二、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按照 刑法 理论的通说, 刑事辩护律师 在解释构成要件要素和认定是否存在符合构成要件要素的事实时,如果只需要法官的认识活动即可确定,这种构成要件要素便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果需要法官的规范的、评价的价值判断才能认定,这种构成要件要素就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例如,刑法第320条所规定的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的客观要件为“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对这里的“提供”、“伪造、变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理解,以及对客观事实是否符合这些要素,都只需要一般的认识活动与基本的对比判断就可以得出结论,因而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反之,例如,刑法第237条规定的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猥亵”、“侮辱”,则需要司法者的规范的、评价的行为才能认定。 (三)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通常的构成要件要素,是积极地、正面地表明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要素,这种要素就是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但例外地也存在否定犯罪性的构成要件要素,这便是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例如,刑法第389条第3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 行贿 。”这便是 行贿罪 的客观要件中的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四)***同的构成要件要素与非***同的构成要件要素 ***同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犯罪构成***同要件中为任何犯罪的成立所必须具备的要素。例如,行为是客观要件的要素,也是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的要素。非***同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部分犯罪的成立所必须具备的要素。例如,身份与目的只是部分犯罪的成立必须具备的要素。 (五)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刑事辩护律师认为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构成要件要素。绝大多数构成要件要素都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刑法条文表面上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刑法条文之间的相互关系、刑法条文对相关要素的描述所确定的,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要素。就一些具体犯罪而言,由于众所周知的理由或者其他原因,刑法并没有将所有的构成要件要素完整地规定下来,而是需要法官在适用过程中进行补充。例如,根据通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是 盗窃罪 的不成文的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对于我们国家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了不同情况的划分,比如说一句,刑法当中有没有明文规定来进行的,也就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和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以及根据犯罪构成要件当中是否必备要素分为了,***同的构成要件要素和非***同的构成要件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