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业务庭是做什么的

我院现有刑事一庭、刑事二庭、民事一庭、民事二庭、民事三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执行局、研究室和桥东、庙前及东太堡三个派出法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等业务部门,另有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书记员管理科、离退科等非业务部门。

一、审判业务庭岗位职能

1、刑事审判一庭 审理除危险驾驶罪之外的危害公***安全罪案件、除故意伤害罪之外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盗窃罪案件及刑事自诉案件。

2、刑事审判二庭 审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除盗窃罪以外的侵犯财产罪案件、故意伤害罪案件、危害国防利益罪案件、贪污贿赂罪案件、渎职罪案件。

3、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理由我院管辖的除由人民法庭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民事案件;指导派出法庭的工作和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

4、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 依法审理由我院管辖的除由人民法庭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民事案件。

5、行政审判庭

(1)依法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依法审查和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负责办理本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案件。

(2)依法审理由我院管辖的除由人民法庭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民事案件。

6、审判监督庭

(1)依法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院长指定办理的其它案件。

(2)依法审理由我院管辖的除由人民法庭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民事案件。

(3)依法审理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中的危害公***安全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案件。

7、执行局 依法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支付令、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行政判决书、裁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中的民事财产部分;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书。

8、人民法庭

(1)依法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 第一部分——人格权纠纷 第二部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第九部分——侵权责任纠纷 第十部分——适用特殊程序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执行异议之诉除外) 上述案件中涉及到诉前或诉讼保全的,由派出法庭受理。

(2)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3)院长决定由派出法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4)派出法庭管辖范围 桥东法庭:建设路以西、滨河东路以东、双塔东西街以北、迎泽大街以南。 庙前法庭:建设路以西、滨河东路以东、迎泽大街以北的迎泽区辖区范围。 东太堡法庭:建设路以东的迎泽区辖区范围和双塔东西街以南、建设路以西、滨河东路以东的迎泽区辖区范围。

二、其他业务庭室 岗位职能

1、立案一庭 依法办理各类案件的立案审查和受理,通知缴费、保全,负责民事、行政案件起诉状副本的送达、排期开庭,负责全院上诉案件的移送、有关部门的调卷工作,受理诉前调解案件,办理二审已结案件的接收和登记等事项,负责诉讼服务中心、短信服务平台、微信平台(点对点服务)等项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2、立案二庭

(1)人民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转办督办、反馈回复以及矛盾排查;

(2)本院领导批办案件的复查;院领导接访的登记工作;

(3)上级政法委、人大批办案件的复查;

(4)再审案件的申诉复查;

(5)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3、研究室 负责本院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研究本院审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司法统计、信息编写和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院党组文秘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和法制宣传工作,做好本院司法公开工作,指导、协调本院网站栏目设置、信息更新和内容管理,负责网络舆情研究和应对,引导网络舆论等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4、审判管理办公室 协调全院审判管理工作,负责全院审判信息管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质效评估及考核,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三、非业务部门岗位职能

1、政治处 切实推进法院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协助党组搞好全院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承办机构编制、增编补员工作;办理法官等级、警衔申报工作和法官、法警待遇落实工作;负责本院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承办人事调动、干部任免、调整等工作;负责合同制工作人员的聘用工作;负责妇联、计划生育等日常工作;负责本院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全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年度考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院规章制度建设、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双拥单位创建工作等有关事项。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2、办公室 组织协调院务工作;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各种会议事务;办理由上级部门批转、批复的有关文件;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综合治理、档案、保密工作;承办全院人员的工资调整事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3、监察室 对全院干警(含合同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察,对违反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及其他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检查、督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和损害司法公信力的不正之风,制定和完善人民法院廉政制度,组织开展司法廉洁和遵纪守法教育,负责执法检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人大监督备案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4、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法庭警卫、提押人犯、协助执行案件,负责本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本院警械具、武器装备的管理;负责对本院聘用保安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及时向保安公司反馈考核结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5、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本院的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6、书记员管理科 全面提升全院书记员综合素质,对书记员进行统一管理、培训、考核,协助做好全院各项文体活动的开展,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7、信息中心 负责全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各类系统的正常运作、安全监督与操作指导及全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运行工作;制定我院信息化建设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院电脑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支持电脑、打印机等相关耗材的及时更新;组织软件论证与开发,软件应用、维护和技术培训;落实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精神,负责协调“三大平台”项目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并负责上网文书发布工作;利用网络优势,负责我院互联网宣传工作,负责网站的建设、管理及发布;负责我院大厅单色屏、双色屏信息的发布管理工作;负责为领导决策提供系统内数据;负责全院网络和综合数据的安全管理。协助审管办开展工作。

8、司法技术鉴定中心 负责将需要鉴定的案件统一移送中院、高院。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9、机关生活服务中心 负责全院车辆装备工作;负责全院办公车辆的统一调配使用;担负本院办公设施的建设任务;负责本院的基本建设及水、电、气、暖、食堂等项工作;其他后勤、服务性工作。